校(院)委召开(扩大)会议
传达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 14:38:00

419日,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召开校(院)委(扩大)会议,传达学习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。常务副校(院)长董维仁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副校(院)长王忠、宋志发,教育长李大公,校务委员李旭东参加会议。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安媛媛出席会议。二级巡视员、各部门(单位)的主要负责同志、各党支部(党总支)书记列席会议。

会议指出,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习党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,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,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史教育培训相关工作提供基本遵循。

会议要求,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与已经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校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、做好示范,形成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。把学习《条例》纳入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,采取党史故事分享、参观红色展馆、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,确保全面学习、准确把握。各教学管理单位和相关教研部要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教师深研细读党史,依托“三地三摇篮”、东北抗联精神、“四战四平”等红色资源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打造更多精品专题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做到学史明理、学史增信、学史崇德、学史力行。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全国两会、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宣传工作中来,加强舆论引导,弘扬主旋律,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、深入人心。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,正本清源、明辨是非,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党史观。要充分发挥党史学科和理论研究优势,讲好党史故事,用党的奋斗历程指引方向,形成有影响的精品力作。(林松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