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召开校(院)委(扩大)会议 专题议党 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
发布时间:2021-10-09 14:44:00
近日,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召开校(院)委(扩大)会议专题议党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。常务副校(院)长董维仁主持会议并讲话,副校(院)长闫越、李光、宋文新、宋志发,校务委员李大公、李旭东参加会议,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吴成章出席会议,二级巡视员、各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同志、各党支部(党总支)书记列席会议。
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继承好做法,吸收新经验,对党徽党旗使用作出全面规范,是我们党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,是党徽党旗制作、使用、管理的基本遵循,对激励全党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坚定理想信念,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会议强调,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对党徽党旗知识和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,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徽党旗规范使用和管理的认识,准确把握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使用管理相关要求,切实增强党员意识,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,尊重和爱护党徽党旗、维护党的形象。
会议要求,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徽党旗使用的指导,各党支部(党总支)要规范党徽党旗的管理工作,全体党员要按照《条例》规定用好党徽党旗,充分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,增强党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。(杨宝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