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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规定

1.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还图书,此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外借他人。

2.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(如包、雨具等)不准带入书库,自觉保持书库安静整洁,禁止吸烟。

3.教职工借书上限为30册,硕士研究生借书上限为10册;图书借期为3个月,到期可续借一次。

4.遵守图书借阅规定,按时还书,逾期按0.1元/日/册罚款;图书丢失,按价3—5倍赔偿,古旧书籍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
5.爱护图书,所借图书不得损毁(如撕页、划线、写字、污迹等),否则,按价予以2倍罚款。

6.凡有盗窃图书者,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,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。

7.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。

8.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其他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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