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社会化用车入围服务项目校内自行采购的公告
根据相关规定,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对下列项目进行内部招标,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,欢迎广大教职员工推荐并监督。
1.招标人
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
2.项目名称
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社会化用车入围服务
3.建设地点
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99号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
4.发布范围
本次招标在省委党校门户网站、学校办公内网及学校公告栏上发布。
5.资格条件、能力和信誉
5.1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涉及的载客汽车租赁服务、出租客运等内容。
5.2供应商为长春本地注册公司。
5.3本项目不得转包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5.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。
5.5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。
5.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。
6.预算金额
0元(以实际发生额为准)。
7.报价方式及入围供应商数量
报价方式以计费标准为基数,响应供应商提报折扣率。以折扣率由高至低进行排序,按照排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。
8. 计费标准
车型 座位 用车时间 可行驶公里 租赁价格 (元/天/台) 机场接送 (元/次/台) 长春站接送 (元/趟/台) 西客站接送 (元/趟/台) 市内超时 超公里 长途 (元/公里) 轿车:迈腾 5 8小时 100 700 500 360 380 50元/小时 5元/公里 5 轿车:红旗H7 5 800 600 380 420 60元/小时 6元/公里 6 商务(别克GL8) 7 800 600 380 420 60元/小时 6元/公里 6 中巴(丰田考斯特) 17 1000 800 450 500 90元/小时 8元/公里 8 大客车 37 1000 800 450 500 90元/小时 8元/公里 8 50 1200 900 550 600 100元/小时 9元/公里 9
9.服务期限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。
10.服务质量要求
10.1 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车辆均为各种证照、保险齐全有效,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2至3年内不同座位客车。
10.2 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需求的车型(含轿车、客车等)、用车时间、地点,准确及时派出车辆,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。提供优质服务、友好合作、确保工作完成,提供接送站等服务。
10.3 采购人用车服务期间,驾驶员应着装正规、举止文明、车辆干净整洁(包括行李舱)、车内无异味。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地点提前10-20分钟上位。
10.4 在客人乘车期间,驾驶员不得接打电话和有其它不文明行为,避免急刹车、急打方向、非紧急情况不准鸣笛、避让行人,协助客人摆放行李等。
10.5 每次出车前将车辆卫生整理好,将窗帘、座椅靠背,扶手归位,检查是否有客人遗落物品等。提前将空调打开,客人上车后体感温度适宜,行驶中适时调整空调温度,最大限度满足客人需求。
10.6 中标单位提供的车辆如途中出现故障或损坏,经检测短时间内不能修复,需另行派车或就近租车完成工作任务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。
10.7 中标单位应不定期组织驾驶员针对安全驾驶、操作规范、服务等进行培训和教育,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,做到驾龄、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、安全行驶记录等符合规定要求。
10.8 中标单位每次服务需将驾驶员驾驶证、车辆登记证、行车证、车辆保险单(交强险、三者险、乘员险/司乘险/座位险等,每座位保额在50万以上)复印件、行车线路信息交由使用部门备案。随车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。
10.9 中标单位负责为车辆投保,如在车辆行驶中发生损坏及交通事故,由中标单位负责。
10.10 中标单位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车型、座位并保证用车时间。用车期间的过路费、过桥费、加油费、维修费等由乙方承担。
11.付款方式
自合同签署后按每6个月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,支付前中标单位需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,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。(前提是合同履行过程中,服务质量无问题,若存在问题,经双方协商未得到改善的,甲方有权依据合同条款终止合同)。
12.报名时间
2023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2日(不含法定假日及公休日),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,下午13时30分至16时。
13.报名地点
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99号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办公楼二楼207室资产管理处采购科。
14.报名所需材料(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)
14.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14.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
14.3被授权人身份证
14.4营业执照副本
14.5开户行证明
14.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(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涉服务内容)
15. 开标时间
开标时间地点待定,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,发送至符合条件报名供应商所登记的电子邮箱内。
16.联系人及电话
袁浚涛 张希 0431-81760103
特此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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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管理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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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9日 |